開啟上方區塊 選擇分類 返回溪海新聞首頁 教務處學務處輔導室總務處人事室會計室家長會校內公告幼兒園教師會 修正「桃園市表揚模範公務人員實施要點」第七點,並自 即日生效:桃園市大園區溪海國小 本站消息分月文章 修正「桃園市表揚模範公務人員實施要點」第七點,並自 即日生效 周敍余 - 人事室 | 2022-04-21 | 點閱數: 83 主旨:修正「桃園市表揚模範公務人員實施要點」第七點,並自 即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檢送「桃園市表揚模範公務人員實施要點」一份。 1) 376736800A_1110095337_ATTACH3.docx 2) 376736800A_1110095337_ATTACH1.docx 3) 376736800A_1110095337_ATTACH2.docx 4) 376736800A_1110095337_print.pdf Facebook Twitter Google+ Pinterest